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做法,英文缩写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即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是一种把设计、采购、施工等任务进行综合,发包给一家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模式。传统的发承包模式是分别把设计、施工任务发包给不同的企业,形成设计承包、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的合同结构,设计、施工单位之间是一种平行的,彼此分离的关系,他们各自与业主形成发承包的关系,是一个业主下的多个承包单位,这种模式的主要缺点是设计与施工分离,致使投资增加以及设计和施工不协调而影响建设质量及进度。
1.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全部委托给一家工程总承包商承担,总承包商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全面负责。2.总承包商可以把部分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分包给分承包商承担,分包合同由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签订。3.分承包商对工程项目承担的义务,通过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4.业主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协调和控制,对具体实施工作介入较少。5.业主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最终合同双方按合同规定验收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