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规划设计要求
1 、从城市总体布局着眼,统筹处理本区同周围环境之间的联系,对规划设计地段的外部环境有合理认识,认真收集和分析现状基础资料的相关背景资料,分析规划区与周边环境的联系。
2、 了解城市居民的户外活动的行为规律,根据心理学及行为学的基础理论,组织设计好居住小区的各项功能及组团空间。确定小区人口规模和规划结构、用地分配,适当考虑小区用地近、远期开发的顺序性,妥善安排好小区各项功能要素,体现合理的功能系统、适宜的服务设施配套以及和谐的居住环境,突出规划设计主题。
3、 分析并提出居住小区内部居民的交通出行方式,布局道路交通系统,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理断面形式,有利于居住小区内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确定停车场合理规模、布局和布置类型。
4、 选择或设计适宜的住宅类型,设计适宜的住宅组群。住宅设计要求应具有合理的功能,良好的朝向、适宜的自然采光和通风等。住宅组群布局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空间环境的创造因素等因素,考虑住宅节能,营造有地方特色的居住空间。
5、 分析并确定居住小区公共建筑的内容、规模和布置方式。公共建筑的配套应结合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和文化生活特征,结合原有公建设施并考虑其今后的发展,方便经营、使用和社区服务。公共活动空间的环境设计,应处理好建筑、道路、广场、院落、绿地、小品之间以及人的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
6、 规划小区绿地、景观系统,进行环境小品设计,创造适用、方便、安全、舒适且具有多样化的居住环境。公共绿地及其它休闲活动地的布置,包括居住小区的中心绿地和住宅组群中的绿化用地,以及相应的环境设计。
7、 充分考虑小区所在城市性质、气候、生活方式、传统文化等地方特点及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规划方案在满足相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力求创新。
8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务中心以及居住区中心等的公共建筑
群等,也必然产生室外空间组合的类型。
公共建筑设计原则
1、注重公共建筑与总体环境的关系
室外空间主体建筑相配合,围合成一个统一和谐的整体,从建筑的实用性质出发,着重分析功能关系,并加以合理的分区,运用道路,广场,交通联系,手段加以组织,使总体空间环境的布局联系方便,紧凑合理。在群体建筑造型艺术处理上,需要从性格特征出发,结合周围环境及规划的特点,运用各种形式美的规律,按照一定的设计意图,创造出原完整而又优美的室外环境。
2、注重公共建筑的功能关系与空间组合
在公共建筑的功能问题中,解决功能分区、人流疏散、空间组成以及与室外环境的联系等核心问题,在设计时重视建筑空间的大小、形状、朝向、供热、通风、日照、采光、照明等问题。重视建筑主要使用部分、次要使用部分(或称辅助部分)和交通联系部分。
3、注重公共建筑的造型艺术
公共建筑外部体形的艺术形式,离不开统一与变化的构图原则,即从变化中求统一,从统一中求变化,并使两者得到比较完美的结合,达到高度完整的境界。应注意设计中的主要与从属、对比与协调、均衡与稳定、节奏与韵律等方面的关系。
4、注重公共建筑的技术经济问题分析
注重功能合和形式的同时,合理进行结构设备等设计,减少浪费,经济美观。